新华制药: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30 15:33:29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1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因公司吸收合并荣华(淄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需承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公司经营范围需新增该等内容,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修改前:生产、批发、零售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生产、批发、零售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改《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修改,以及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工作
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业已完成,公司股本新增 7,368,9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682,407,635 股,增
加到 689,776,535 股。现将《公司章程》有关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批发、零售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批发、零售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457,312,830
股。其中: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国家股 217,440,000 股,并发行法人股 16,719,500 股,内部职工股 33,153,33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1996 年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150,000,000 股,于 1997 年向境内公众发行 10,000,000 股境内上市内资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2001 年向境内公众增发 30,000,000 股境内上市内资股。根据财政部财税财企便函[2001]78 号文,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减持国有股 300 万股。根据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产权函[2006]74 号文,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全体流通 A 股股东支付 26,653,665 股股票对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许可[2017]459 号文批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境内上
市内资股 21,040,591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478,353,421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328,353,421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64%;境外上市外资股 150,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6%。
经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21,859,447 股,
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426,859,44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64%;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6%。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627,367,447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432,367,447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8.92%;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1.08%。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32,535,247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437,535,24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17%;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83%。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
份总数为 669,627,235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474,627,235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88%;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12%。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74,682,835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479,682,835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0%;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90%。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82,407,635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487,407,635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42%;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8%。”
现修改为:
“第二十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457,312,830
股。其中: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国家股 217,440,000 股,并发行法人股 16,719,500 股,内部职工股 33,153,33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1996 年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150,000,000 股,于 1997 年向境内公众发行 10,000,000 股境内上市内资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2001 年向境内公众增发 30,000,000 股境内上市内资股。根据财政部财税财企便函[2001]78 号文,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减持国有股 300 万股。根据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产权函[2006]74 号文,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全体流通 A 股股东支付 26,653,665 股股票对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许可[2017]459 号文批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境内上
市内资股 21,040,591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478,353,421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328,353,421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64%;境外上市外资股 150,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6%。
经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21,859,447 股,
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426,859,44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64%;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6%。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627,367,447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432,367,447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8.92%;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1.08%。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32,535,247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437,535,24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17%;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83%。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69,627,235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474,627,235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88%;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12%。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74,682,835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479,682,835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0%;境外上市外资股 195,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90%。
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 682,407,635 股,全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