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3-30 15:33:17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2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81.57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9,010.41 万元。2024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53,212.31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6,200.34 万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截至公司 2024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分红条件,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不符合分红条件,故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公司 2024 年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负,不符合分红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