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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洪发)

公告时间:2025-03-30 15:33:1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 2024 年 5 月 23 日任
职日起至报告期末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洪发,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5 年 12 月,大学本科,硕士
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公司工程师、副主任、主任职务;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公司副所长、书记职务;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海电科院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
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8 天。
二、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报告期内董 任职期间应 现场 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会议召 参加的董事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开次数 会次数 席会议
周洪发 12 7 2 5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 发表审核意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类文件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审
核意见详见下表:
时间 届次 发表审核意见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024 年度第五次独 方案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7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
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
2024 年 8 月 15 日 2024 年度第六次独 关联交易的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述审核意见的详细情况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四、日常工作及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薪酬管理、职工权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除现场工作以外,本人与公司领导层及资产财务部、证券部、审计监察部、经济运行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情况,了解公司的战略布局、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
(四)关注媒体、网络等资讯平台的相关报道,及时就媒体相关报道与公司做好沟通了解。
具体工作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实,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其他有助于做出判断的资料,对董事会审议的选举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拟聘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
4.利润分配情况
因报告期内本人未审议利润分配议题,但已通过通讯方式要求公司提供利润分配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
作情况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7.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 5 月 23 日任职日起至报告期末,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召开 3 次、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开 3 次,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 成员情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称 况 议次数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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