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1:43:2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
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中国中冶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中冶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沟通会,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汇报。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领域和关键事项提出了较好的管理建议,要求安永华明就需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和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
2.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沟通会,会议
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中国中冶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汇报。安永华明认为,中国中冶 2023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将对中国中冶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会议要求安永华明继续就需重点关注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通过高质量的审计工作促进企业健康稳健发展。
3.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沟通会,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审阅工作总结的汇报。会议认为,中国中冶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安永华明将对中国中冶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会议要求安永华明在审计、审阅报表过程中,继续加强与公司财务部门及管理层的沟通,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并持续跟进公司对于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促进企业健康稳健发展。
4.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沟通会,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总体安排、组织措施及需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研究与讨论。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对于中国中冶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总体思路审计策略、工作安排较为系统全面,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业务形态和行
业特点,风险领域和关键事项均给予了重点关注,总体准备比较充分。会议要求安永华明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年报审计工作。
5.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沟通会,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汇报。安永华明认为,中国中冶 2024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将对中国中冶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会议要求安永华明继续就需重点关注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通过高质量的审计工作促进企业健康稳健发展。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2024 年年度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年度审计期间,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审计结论进行了四次沟通。2024年 3 月 15 日,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就审计过程中的
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2024 年 3 月 27 日,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与安永华明就2023年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结果进行了
沟通;2024 年 8 月 28 日,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就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审阅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2024 年 10月 29 日,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阶段、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领域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中国中冶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