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8 21:42:03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韩方明、董中浪、毛志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韩方明、董中浪、毛志宏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