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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1:37:49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3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 1,854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 10 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2023 年 8 月 31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3,715.5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神州 JLC2,期权代码:037380。
7、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对应考核 金融科技板块收入(A) 净利润(B)
行权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二个 2024 年 77.00 亿元 65.45 亿元 5.00 亿元 4.25 亿元
行权期
注:上述“金融科技板块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为准;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资产出售/收购(如有)形成的一次性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资产出售/收购后对业绩影响的损益后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设置的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 1,854 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上述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对应已摊销的激励成本应在当期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共计 1,85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根据《激励计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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