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1:22:36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详见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 年 3月 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57,091,303.7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8,815,405.4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65,961,104.94 元,减去 2024 年支付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176,454040.00 元,
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2,019,064,655.65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222,871,694.75 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2,019,064,655.65 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2,037,997,973.73 元,其中可用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 2,038,000,613.73 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实施、日常运营等对公司 2025 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提出以下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70,581,616.0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选举王娟、王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应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如下:
王娟:女,1972 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2 年 10 月参加工作,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主任;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
减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25 年 3 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党支部书记。未持有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辉:男,1975 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 7 月入职深圳市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天健集团投资开发部/投资发展公司经理助理、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盐田段代建项目部合约管理部经理、天健集团风险控制部总经
理等职务;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天健集团广州地产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天健集团长沙地产公司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天健
集团公司风控与审计部总经理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