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2024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1:14:04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4 次。会议召开情况分别如下:
(一)监事会十一届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此次监事会会
议决议公告已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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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此次监事会会
议决议公告已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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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十一届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此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四)监事会十一届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此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召开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以及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活动等,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活动及重大事项等实施了监督。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并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为促进公司未来
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履行了相应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解释第 17 号规定,对有关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的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并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七)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行情况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使得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发展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监督履职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也
未对监督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上市公司有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健康且可持续的发展。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