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0:56:38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立信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立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立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众交通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立信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涉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2025 年 3 月 2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
初步意见及审计的工作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25 年 3 月 2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立信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