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宇)
公告时间:2025-03-28 20:32:46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张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张宇作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 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 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促进 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判断。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宇,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工学博士,华中科技大
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授。中国电源学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电力电子 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间断电源分委会委员。2005 年获华中科技大学 电气工程博士学位并留校工作至今。2009 年及 2022 派驻广东省企业担任教育 部企业科技特派员。2014 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加拿大瑞尔森大学担任访问教 授。2016 年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主持过多项中大功率模块化不间断电源 (UPS)及并网逆变器的产品研发工作,主持了 2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参与了 1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发表学术论文 80 余篇(其中 SCI 收录 19
篇),授权发明专利 25 项,为 3 项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目前主要开展高性能交流供电系统、并网逆变器及直流变压器的研究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
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 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列席股东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事会次 事会方 董事会会 事会会
大会次数 大会方式
数 式 议次数 议次数
现场及 现场及通
张宇 9 0 0 5
通讯 讯
202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是 同意
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是 同意
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 2024 年 3 月 14 日 是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 2024 年 3 月 21 日 是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是 同意
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是 同意
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是 同意
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是 同意
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5 月 20 日 是 同意
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 2024 年 7 月 8 日 是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是 同意
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 2024 年 8 月 28 日 是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是 同意
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是 同意
第一次会议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相关事项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与交流,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提出了要求和期望并进行了监督,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根据约定履行职责,履责情况良好。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7 天。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现状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跟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能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能够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本人充分沟通,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六、其他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宇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