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0:31:57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9 人,陈仲扬、刘长春等两位非执行董事和王兵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陈仲扬、刘长春分别书面委托柯翔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王兵书面委托王全胜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预案。
五、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 2024年度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5 年 3 月 24 日、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二、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丁锋先生
回避表决。
(二)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仲扬先
生回避表决。
(三)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柯翔先生
回避表决。
(四)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长春先
生回避表决。
(五)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易先生
回避表决。
(六)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与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长春先
生回避表决。
(八)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 年 3 月 24 日、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预案。
十三、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等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规模: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0%。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互换便利投资持仓。“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及“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行计算。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 2025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计划。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A 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 GDR 审计报告;聘请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 H 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H 股审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498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
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六、同意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晋永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晋永甫先生将接替刘长春先生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八、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提名委员会(共 3 人,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王全胜先生、王
建文先生、彭冰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作调整。
十九、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朱有为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朱有为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报告》。
二十一、同意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业务经营持续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增强公司经营灵活性及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及/或 H 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内容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即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截至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即 A 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即 H 股)各自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库存股份(如适用))之 20%之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包括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相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2)授权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决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拟发行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的类别及数目;2、定价方式及/或发行/转换/行使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发行时机、发行期间;4、发行对象;5、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6、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7、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