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敏艳)
公告时间:2025-03-28 19:57:52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吴敏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江苏省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情况
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1998 年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
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并于 2007 年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学位,2018 年 9月至 2019 年 2 月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欧克莱尔分校访问学者,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1998 年至今分别在常熟理工学院审计处、常熟理工学院商学院工
作,目前任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任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行独立董事。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并通过 17 个议案;董事会会
议 4 次,共审议并通过 68 个议案。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在现场或线上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本人在履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参加股东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吴敏艳 4 4 0 1 否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相关事项,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28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内容,发表了“公司关联
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该议案中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意见。
2、2024 年 4 月 26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内容,发表了“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意见。
3、2024 年 4 月 26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内容,发表了“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意见。
四、对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及相关工作建议
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更要注重稳健高效的发展。针对公司发展,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要注重适合银行自身的模型开发,数字化转型工作需要全行的整体规划和业务整合,做好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二、进一步加强业审融合,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内控方面的员工培训,深耕合规文化;三、主动提升中收渠道拓展能力,优化产品策略,提高中间业务创收能力;四、债市交
易注意防范合规性风险,应聚焦主责主业;五、在客户经理团队中打造行业专家队伍,持续深入跟踪行业需求变化、客户需求变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交所颁布的各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能力。本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意见及时反馈至公司高管层。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披工作,关注媒体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10 月 30 日开始为审计与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4 年,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提名与薪酬 三农与绿色 关联交易 审计与消费者权 金融伦理与
姓名 考核委员会 金融委员会 控制委员 益保护委员会 合规委员会
会 (审计委员会)
吴敏艳 2 1 3 6 1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所属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审议通过《关于本行 2024 年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本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报告》《2024 年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等议案。
七、现场办公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抽出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及金融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
3 月底在董办的组织安排下,赴连云港异地支行,了解异地支行经营情况及面
临的风险。7 月中旬在行里调研,结合行里实际情况分析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现状,撰写调研报告《数字化背景下内部审计服务农商行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8 月下旬进行经济下行期探索银行风险控制与防范对策的调研。10 月中旬赴浙江台州同业调研交流,根据在浙江台州同业调研交流过程中汲取的经验,督促经营层科学部署年度全行重点工作,对本行的队伍建设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发展建议。
2024 年本人还参加了董办组织的董监高履职培训、反洗钱培训、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董监高履职责任专题培训,参加了《第 14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线上》并获结业证书,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
八、自律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消息扰乱二级市场。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签署的声明与承诺的事项未发生变化,符合独立性的规定。
3、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九、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十、监管及外部评价跟进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积极详实了解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区公众对银行相关监督评价,并会同张家港行相关部门展开调研、座谈等方式积极跟进外部评价体系、解决机制、以及解决后总结提升体系,对监管部门发现问题以及银行整改问责等进行积极跟踪督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十一、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继续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审慎的原则,
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
1、2025 年与内审部合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力争撰写《新质生产力视域
下提升农商行内部审计质效的路径研究》调研报告;
2、2025 年 2 月份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关注、跟踪和指导公司 2024 年
的年报审计。
最后,对公司高管和董办工作人员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
衷心的感谢。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敏艳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