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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25:58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12 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
过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2 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作限制。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品种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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