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09:0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5
合并资产负债表 6 - 8
合并利润表 9 - 10
合并现金流量表 11 - 12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4
公司资产负债表 15 - 16
公司利润表 17
公司现金流量表 18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9 - 20
财务报表附注 21 - 238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国资改革〔2007〕477 号文件以及国资
委 2007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设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7〕1095 号
文),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于 2007 年 9 月 12 日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号楼 918。
2007年 11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96号文
《关于核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7 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 年 11 月 6 日,经证监会以证监
国合字〔2007〕35 号文《关于同意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准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6 日核准,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
于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2,474,187万股。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铁工持有本公
司 A股股票 1,162,312万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6.98%。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
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
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
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
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
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金
融信托与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保险经纪业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3月 28日批准报出。
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二级子公司详见附注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的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 12,104,656 千元。基
于本集团净流动负债情况及营运资金需求,管理层考虑了本集团已获得未使用的外部授信额度,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拥有足够的资金满足自资产负债表之日起不短于 12 个月的营运资金需求及
清偿到期债务。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包括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的
减值、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折旧率的确定、无形资产摊销方
法、长期资产减值方法、收入确认政策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部分制造与安装业务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由于项目建设期、制造及安装期以及房地产开发期间
较长,其营业周期一般超过一年,其他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为一年以内。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和其他经营实体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
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在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时,本集团遵循重要性原则。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
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在判断重要性时,本集团根据所处具体环
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考虑该项目是否属于本集团日
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
性时考虑该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
等直接相关项目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笔债权投资账面余额占债权投资总额 4%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账面余额占在建工程总额 1.5%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占少数股东权益总额 10%以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占长期股权投资总额
3.5%以上,且在风险、报酬及战略等方面于集团具有重要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
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
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
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
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
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企业合并 - 续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