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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俊)

公告时间:2025-03-27 19:01:4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俊,男,1965 年出生,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律师。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在江苏省苏州市第七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6 月在
江苏省苏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任职主任律师;1994 年 6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江苏
省苏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任职主任律师;199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北京市华
海律师事务所任职主任律师;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兼任海南钧达汽车饰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何俊 4 4 0 0 0 否 1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 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公司编制的 2023 年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
2024 年 1 月 5 日 度财务会计报表 开展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
工作。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
制作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审议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 全文及摘要。同时要求会计
2024 年 3 月 11 日 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
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
证公司如期披露 2023 年年
度报告。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
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会审议。
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 同意提请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度财务报告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告》予以审议。
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同意提请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 财务报告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予以审议。
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同意提请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度财务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告》予以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在
公司受薪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
董事会薪酬与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工作 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情况的报告 报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
酬体系规定;公司将在
2024 年度报告中真实、准
确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按时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做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召集召开工作,积极参与上述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决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冯萌先生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召集人和主持人,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通知。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一起核查并现场检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明》、《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商标和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时,我们还发表了《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1、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明: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
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4、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在此后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我们就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审查情况向全体董事予以了通报。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本人投了赞成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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