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驰宏锌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枫)
公告时间:2025-03-27 18:30:1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枫)
作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讲师、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能源经济系主任,中国价格协会能源与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专家,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动机工程协会动能专家委员会委员。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汇报、研读资料以及多方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认真研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召开 11 次董
事会,其中,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5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 6 次,共审议通过 52 项议案,听取汇报事项 8 项。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仔细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为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
加董事会会议,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提出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谨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次) 股东大会(次)
应参加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 应参加 实际参加
11 4 7 0 0 5 5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2
次会议,研究讨论 3 项议案;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8 次会议,研究讨论 15 项议
案。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上述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会,对 6 项重要事项进行认真研讨,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实地调研及参加培训情况
1.实地调研情况
2024 年 7 月,分别到青海鸿鑫和西藏鑫湖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被调研企业
的生产经营情况、工程建设、成本管控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汇报,对被调研企业经济效益、资源增储、工程进度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相关建议:一是要加强科技管理,持续改进和提升技术指标,通过对标分析找差距补短板;二是要强化安全环保风险管控,持续抓好依法合规经营;三是要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把合法合规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及典型案例”和“2023 年报信息披露新政解读”直播培训,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以及公司组织的第二期独立董事大讲堂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高月度信息简报》《锌铅锗银行业分析报告》《监管动态月报》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提供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积极收集资料,深入分析各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在关联交易、董事候选人提名等事项上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董事的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的监督。认为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需要,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监督。认为公司结合所属行业特征、发展阶段、财务水平等因素,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合理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的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以现金收购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33%股权,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化分工、产业关联和协作双赢,加强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研究,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或其他不当利益安排;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已有资源,提
高公司和关联方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以及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事项,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我将继续秉承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宋枫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