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申通地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8:17:40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号);2024 年12 月 6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
号)。
目前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暂不涉及两项新政策下的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有关流动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以及售后回租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情况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做出了新的规定和指导。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且公司报告期内未涉及准则中涉及的三类情形或业务。
(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对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和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做出新的规定和指导。公司于报告期内未涉及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及保证类质保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暂不涉及两项新政策下的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