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21:32:44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新能源”)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吉木萨尔新风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淖毛湖风之力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木萨尔新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淖毛湖风之力”)拟分别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租赁”)进行固定资产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不超过 35,000 万元和 18,000 万元。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吉木萨尔新风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淖毛湖风之力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国投租赁的融资方案及审批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与国投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俊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1287 号
注册资本:25,0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投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近 12 个月内,国投租赁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生联合承租业务,融资金额 15,000 万元。
4.国投租赁的股东为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
5.履约能力分析:国投租赁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是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2024 年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进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履约能力良好。
三、共同承租人基本情况
(一)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老台乡直属老太至二工河路东侧(光伏电场行政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关华
注册资本:16,9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力行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吉木萨尔新风 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12月 31日
总资产 53,402.82 58,132.89
总负债 36,017.10 41,860.74
净资产 17,385.72 16,272.15
注:数据已经审计。
3.吉木萨尔新风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西区泰和花园 8 号楼 1 单元 103 室
法定代表人:叶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淖毛湖风之力 98.95%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12月 31日
总资产 27,305.40 27,425.66
总负债 19,520.25 19,997.92
净资产 7,785.15 7,427.74
注:数据已经审计。
3.淖毛湖风之力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吉木萨尔新风联合承租项目
1.授信对象/承租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业务模式:联合承租
3.租赁类型: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35,000 万元
5.利率浮动方式:浮动利率,按年调整
6.租赁期限:36 个月
7.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利随本清
8.租赁物: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电站下属的光伏发电设备等。
9.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
10.担保方式:无
11.留购价款:1 元(指根据合同规定,在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合同约定价值之后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所支付的价格)
(二)公司与淖毛湖风之力联合承租项目
1.授信对象/承租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业务模式:联合承租
3.租赁类型: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18,000 万元
5.利率浮动方式:浮动利率,按年调整
6.租赁期限:36 个月
7.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利随本清
8.租赁物: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电站下属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等。
9.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
10.担保方式:无
11.留购价款:1 元(指根据合同规定,在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合同约定价值之后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所支付的价格)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将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长期资金需求。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不影响吉木萨尔新风和淖毛湖风之力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