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9:22:3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458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 1-9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458 号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通达创智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达创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通达创智
德皓核字[2025]0000045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通达创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通达创
智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通达创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通达创智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碧玉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0,364.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38,097.32 万元,其中包
括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 20,010.3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273.36 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 17,65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400.85
减:1.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8,097.32
2.其他支出 0.13
3.专户注销余额转出(注 2) 6.9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976.9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5,273.36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 17,650.00
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
注 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35150198260100001332)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6019200304467),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260100001331、35150198260100001332),
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会同国金证券分别与工行海沧支行、建行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江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9210100100464622、129210100100464867),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会同国金证券与兴
业江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100026019200304467 20,801.34 271.74 活期
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515019826010000133 6,699.51 3,044.53 活期
公司厦门新阳支行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515019826010000133 10,482.21 0.00 账户已注销
公司厦门新阳支行 2(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210100100464622 26,400.00 3,487.19 活期
厦门江头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210100100464867 819.90 活期
厦门江头支行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 - 17,650.00 理财产品及通
存放的余额 知存款
合 计 64,383.06 25,273.36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38,097.32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