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9:22:36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1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 2025 年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公告如下: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017,967.2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471,649.96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合并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9,447,165.00 元,母公司(合并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 9,447,165.00 元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3,762,787.10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0,694,582.20 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240,694,582.20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174,600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126,190 元(含税)。
2、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6.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867,600 股,以此计
算合计已派发现金红利74,013,940 元(含税);结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1,140,130 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发
生变动时,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保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披露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财务指标: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1,140,130.00 91,094,08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3,017,967.22 101,111,709.9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53,762,787.10 324,810,403.68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40,694,582.20 320,288,516.04 -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82,234,21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2,064,838.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否 否
情形
2、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并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23〕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
2、基于《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
期分红等政策指导精神,并基于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和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
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
司已于 2024 年第三季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收益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充足资金
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综合考虑 2024 年度的盈利水
平,并结合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制
定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