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9:10:07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为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如拟投入金额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为从事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白银、铜、铅、锌、镍等期货品种,黄金期权,白银期权,铜期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国际铜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品种;此外,因公司大量采购国外矿粉,并以外盘价格定价,为了能够更好的贴合采购价格的套保,因此体现出参与到国外期货交易所的必要性,境外可以通过境内的中介机构从事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黄金、白银、铜、铅、锌等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黄金、白银、铜、铅、锌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铜产品及铅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公司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
从事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白银、铜、铅、锌、镍等期货品种,黄金期权,白银期权,铜期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国际铜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品种;此外,因公司大量采购国外矿粉,并以外盘价格定价,为了能够更好的贴合采购价格的套保,因此体现出参与到国外期货交易所的必要性,境外可以通过境内的中介机构从事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
该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金额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信贷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作为《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7.政治风险:因国外期货交易所发生地缘政治冲突原因,无法进行交易或资金周转而产生风险,导致公司国外期货建仓或平仓风险,造成公司损失。
8.法律风险:来自国内和国外法律和法规风险,因法规不明确或者交易不受法律保障,从而使合约无法履行而为交易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明确交易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明确交易制度: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4.专业人员管理:结合具体业务操作,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衍生品交易事项,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配套硬件设施: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6.在合规平台交易:在充分考虑国内外期货交易的便捷性及交易的流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在监管部门监管下的合规国内外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开户交易,使得期货交易合规、合法,并保障其期货结算及资金周转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主营产品价格的波动,有效地防范因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