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南京新百关于子公司投资美元基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6:46:38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美元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ORIENT SUN RISE FUND SERIES SPC—ORIENT SUN RISE
GLOBAL ALLOCATION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东方红海外系列基金-东方红全球配置基金独立投资组合)
投资目的:在保证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2,600 万美元。
风险提示: 由于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投向多且复杂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政策法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 Shiding Shengwu Biotechnology (Hong Kong) Trading
Limited(世鼎生物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拟使用 2,600 万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东方红全球配置基金独立投资组合(以下简称独立投资组合或该基金)。
(三)基金投资方向、策略
独立投资组合的主要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于低风险至中风险产品(如固定收益证券、金融债务和债务相关证券、存款、存单、固定和浮动利率投资证券以及现金或任何其他货币市场工具(无论上市与否))寻求长期资本增值,从而获得投资回报。独立投资组合还可能审慎把握机会,投资于某些高增长、高风险资产,如风险投资、私募信贷、高收益固定收益证券和私募股权。
独立投资组合也不受任何单一方对其资产中可投资于任何一个投资或发行人的百分比的限制。独立投资组合的投资可能会不时通过在管理人认为合适的国家注册的特殊目的/单一目的控股公司持有或进行。独立投资组合还可由管理人自行决定进一步投资于单位信托、互惠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和其他投资基金。
(四)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美元基金的议案》。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香港)为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地方国资
注册资本 1 亿港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19 日
受规管活动牌照 CE No.:AVH864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 号 28 楼及 29 楼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
股东信息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管理人员 赵国栋(董事)
主要投资领域 公募及私募基金 (现有基金包括:股票基金,固定收益
基金,QFII/RQFII 内地债券基金等)、全权委托资产管
理以及投资顾问业务等
东方资管香港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旗下东方红品牌的两个资管平台之一,专业从事境外资产管理业务;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为东方证券境内资产管理业务平台,主要负责东方红权益产品和境内固收产品投资。东方资管香港及东证资管均为东方证券全资附属公司。
东方资管香港是香港证监会的注册持牌法团(CENo.:AVH864),持有就证券提供意见(第 4 类)及提供资产管理(第 9 类)的受规管活动牌照,拥有专业研究团队,丰富的国际金融及投资产品管理经验,并利用风险管理技术确保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致力为客户争取最高的投资回报。东方资管香港团队拥有多年海外资产管理的经验与资历,专注全球的宏观趋势方向、掌握产业动脉、微观个别公司的财务分析,以严谨的投资流程管理,追求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同时应客户不同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多方面的资产管理服务。
截止 2024 年末,东方资管香港总管理规模为 198.96 亿港元。从底层资产类别
来看,主要分为固收、权益、混合及 PE 类。其中固收业务规模 131.76 亿港元,权
益业务规模 34.03 亿港元,混合业务规模 31.59 亿港元,PE 类业务规模 1.58 亿港
元。
(二)基金行政管理人/托管人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为该基金的行政管理人和托管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700 亿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5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谷澍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 50 号中国农业银行大厦 25 楼
经营范围 企业及零售银行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外汇和贸易服务、
证券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设立于 1995 年,是农业银行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跨境金融服务的主要境外平台。香港分行致力于建设农业银行清算中心、金融市场交易分中心、全球现金管理中心、海外筹资中心、海外托管中心等“六大中心”,完善各类业务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面跨境金融服务和本地综合金融服务。
作为全牌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业务涵盖结算、投融资、资产托管、贸易融资、现金管理、外汇交易、私人财富管理等体系,可满足客户全方位金融需求。
托管资产覆盖全球主要市场,为客户提供交收结算、证券登记与保管、权益代收、处理公司行动、报表及基本估值等服务。
在 2024 年债券通评选中,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荣获债券通“北向通优秀做市商”“优秀市场推广机构”“北向通优秀个人奖”等奖项。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亦多次连续荣获“北向通优秀托管行”“北向通优秀投资者”等奖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公司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ORIENT SUN RISE FUND SERIES SPC—ORIENT SUN RISE GLOBAL
ALLOCATION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东方红海外系列基金-东方红全球配置
基金独立投资组合)。
2、组织形式:开放式基金。
3、注册地点:开曼群岛。
4、投资目标:独立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和/或由不同管理人管理的具有良好管理能力的相关产品或基金,从而寻求长期资本增值的投资回报。
5、投资期限:自参与股份发行之日起的二十四(24)个月期间。
6、投资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该基金占目前参与认购金额比例约 30%。
7、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未在该基金中任职。该基金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策略:
独立投资组合的主要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于低风险至中风险产品(如固定收益证券、金融债务和债务相关证券、存款、存单、固定和浮动利率投资证券以及现金或任何其他货币市场工具(无论上市与否))寻求长期资本增值,从而获得投资回报。独立投资组合还可能审慎把握机会,投资于某些高增长、高风险资产,如风险投资、私募信贷、高收益固定收益证券和私募股权。
独立投资组合也不受任何单一方对其资产中可投资于任何一个投资或发行人的百分比的限制。独立投资组合的投资可能会不时通过在管理人认为合适的国家注册的特殊目的/单一目的控股公司持有或进行。独立投资组合还可由管理人自行决定进一步投资于单位信托、互惠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和其他投资基金。
2、投资额度:2,600 万美元。
3、锁定期:自参与股份发行之日起的二十四(24)个月期间。
4、费用:认购费:认购金额 2%;管理费:独立投资组合净资产值每年 1.5%的管理费;行政管理费、托管费、前期费用:由独立投资组合承担,任何连续 12 个
月内的一般运营费用不得超过 15 万美元。
5、会计年度报告:独立投资组合的会计年度于每年的 12 月 31 日结束。独立
投资组合的第一个财务年度结束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独立投资组合的账目
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独立投资组合每个财政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将在相关财政年度结束后尽快发送给每位该基金参与股份持有人,但无论如何应在相关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发送。
6、认购和赎回
认购:
首次发行
在初始发售期内,相关独立投资组合的参与股将以独立投资组合协议中规定的每股参与股的认购价发行。
行政管理人员须在初始截止日期(或独立投资组合协议中规定的其他时间和日期)下午 5 时(香港时间)前收到完整申请、所有相关支持文件及已结算款项,方可处理初始发售期内的申请。在此时间之后收到、完成或资金结算的申请,将由董事或代表董事的管理人酌情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申请、将申请顺延至下一个认购日或接受逾期提交/付款。所有认购款项必须源自认购人名下账户,不接受第三方付款。
认购申请表可向管理人索取。申请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其他电子方式经管理人提交给行政管理人员。
赎回:
在锁定期内不得赎回参与股份。在锁定期结束后,参与股份可在赎回日赎回,但须在交易时间前收到完整的赎回通知。赎回通知的期限自锁定期结束后开始计算。
强制赎回:
该基金董事会有权在任何时间,出于任何原因或无原因,强制赎回股东持有的
该基金参与股份,或要求将该类参与股份转让。
7、分红政策
该基金董事目前不打算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独立投资组合所得收入将再投资,并反映在该基金参与股份的价值中。
8、投资限制:
自进行任何此类投资之日起,适用以下投资限制:
(1)独立投资组合不得购买市值低于 1 亿美元的任何上市公司的公开交易证券;
(2)独立投资组合不得投资于任何期货;
(3)独立投资组合不可从事卖空或货币对冲投资;
(4)独立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