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减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5 20:17:33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城科技”)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智城科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5FK65E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20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健
营业期限:2020年04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慧交通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智慧交通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区块链技术开发和应用相关;智能化设备(不含公共
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计算机、电子产品及各类信息系统及辅助设备的软硬件设计、开发、咨询、销售、上门维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上门维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通讯系统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电子产品的销售、上门安装、调试;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 5,000 100% 20,000 100%
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智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112.37万元,净利润-1,029.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城科技总资产11,622.57万元,负债10,295.66万元,净资产1,326.91万元。(未经审计)
二、减资概述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对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通”)进行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减资完成后,捷顺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1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减资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捷顺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3029289C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2001-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健
营业期限:2012年03月19日至无固定期
经营范围:磁卡、智能卡、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安全防范设备、网络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电子交易收费系统与运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单位的福利产品设计与管理方案策划及相关商务代理服务(不含金融业务、需人事、劳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减资前 减资后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 10,000 100% 100 100%
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捷顺通实现营业收入0.37万元,净利润8.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捷顺通总资产9,649.76万元,负债340.01万元,净资产9,309.75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智城科技增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本次公司对捷顺通减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推进业务整合,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
本次增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减资完成后,智城科技、捷顺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