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国良)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20:02:3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国良)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神火股份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神火股份规范运作,对神火股份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国良,博士、教授,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20 年 5 月起任神火股份独立董事,现兼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神火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神火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神火股份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57 项议
案,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审议通过 21 项议案。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 4 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神火股份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
议,审议通过 20 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9次,其中现场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2024 年 02 月 14 日 2.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
第一次会议 划》
3.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
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
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03 月 22 日 督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5.审议《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
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2024 年 04 月 19 日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2024 年 07 月 23 日 审议《关于刘德学先生辞任暨聘任陈光先生为总
第四次会议 会计师的议案》
1.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08 月 16 日 2.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检查监督
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2.《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3.《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检查报告》
1.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2.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划》
第七次会议
3.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03 月 22 日 审议《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1.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07 月 15 日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神火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
过 7 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参加会议 4 次,其中现场出席 3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的议案》
一次专门会议 2024 年 03 月 22 日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
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审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
2024 年 07 月 15 日 度考核报告》
二次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2024 年 10 月 21 日 审议《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三次专门会议 况的议案》
1.审议《关于增资参股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
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2024 年 12 月 24 日 2.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四次专门会议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了及时反馈,没有出现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及其他四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神火股份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禁回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流动资金等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在发表意见时,特别注重将中小股东的利益纳入考察范围,督促神火股份每一项决策的出台都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保障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本人未聘请中介机构对神火股份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于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董事会在公司提升财务报告质量、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在针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神火股份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报审计计
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积极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进度,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领域及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维护了神火股份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