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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客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3-24 18:25:4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公司”、“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国元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868
注册资本 73,332.916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1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黄李平
实际控制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余刚
联系电话 0551-6229771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传真号码 0551-62297710
电子信箱 zqb@ankai.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5月1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3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
2024年度报告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
三、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总部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 葛剑锋、王奇
联系方式 0551-62207116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 2025年1月,鉴于俞强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继续负责该项目
其他情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委
派王奇先生接替俞强先生继续履行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安凯客车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够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的协调与核查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剑锋 王奇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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