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5-03-21 20:43:46
股票代码:301613 股票简称:新铝时代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交易对方类型 交易对方名称
陈旺、田必友、李琴、杨魁坚、张秀金、张全中、朱
建方、孙慧东、廖海华、梁允志、张迎、陈明静、深
发行股份及支 圳嘉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宏旺投资合
付现金购买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丰顺讯达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合
产 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国惠润信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广东高岭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广州万泽汇瑞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摘要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预案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陈旺等 19 名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1、本人/本企业保证所披露或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人/本企业保证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4
目 录...... 5
释 义...... 7
重大事项提示 ......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12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6
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16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6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7
六、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8
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9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9
十一、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21
十二、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21
重大风险提示 ...... 22
一、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22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25
三、其他风险...... 26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2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27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29
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6
四、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36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6
六、标的公司预估值和作价情况...... 36
七、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37
八、本次交易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37
释 义
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新铝时代/公 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上市公司的股东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指 何峰、何妤、胡国萍、润峰铝
人
润峰铝 指 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
股东
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宏联电子 指 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
呈润电子 指 苏州呈润电子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瀚联润 指 重庆瀚联润电子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清宏联 指 福清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瀚海香港 指 HAN HAI GROUP (HONG KONG) LIMITED,标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
宏联新加坡 指 DG HONGLIAN PTE. LTD.,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联香港 指 HONG LIAN GROUP (HONG KONG) LIMITED,标的公
司全资孙公司
越南瀚海 指 HANHAI VIET NAM CO., LTD,标的公司全资孙公司
标的公司的股东
深圳嘉瀚 指 深圳嘉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深圳宏旺 指 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丰顺讯达 指 丰顺讯达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
的公司股东
国惠润信 指 惠州市国惠润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
公司股东
深圳天琛 指 深圳天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高岭壹号 指 广东高岭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
的公司股东
万泽汇瑞盈 指 广州万泽汇瑞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
公司股东
交易对方
陈旺、田必友、李琴、杨魁坚、张秀金、张全中、朱建
交易对方 指 方、孙慧东、廖海华、梁允志、张迎、陈明静、深圳嘉
瀚、深圳宏旺、丰顺讯达、国惠润信、深圳天琛、高岭
壹号、万泽汇瑞盈
交易双方 指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建部 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市政府 指 东莞市人民政府
法律、法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