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9 19:00:0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9,368,895.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
字[2020]D-0030 号)。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582,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4,7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59,983.0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2 月 1 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出
具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3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122,862,334.76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专户利息收入 1,255,787.90
(2)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3)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4)理财产品收益
(5)其他
小 计 1,255,787.9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766.00
(3)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2,534,320.00
小 计 42,535,086.0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81,583,036.66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注] 48,004,720.00
(2)专户利息收入 64,918.00
(3)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4)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5)理财产品收益
(6)其他
小 计 48,069,638.0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259,983.02
(2)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3)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445.20
(4)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1,744,736.98
小 计 48,005,165.2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64,472.80
注: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48,004,720.00 元,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募集资金净额 47,884,720.00 元以及应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增值税 120,000.00 元(已由本公司从一般户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8 月,公司连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
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0 月,公司连同甬兴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 年 12 月,公司连同甬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33200629301300 45,364,869.37
1 司宁波北仑支行[注
技股份有限公司 0190262
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53020122000468 171,981.96
2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百丈支行 28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94050078801500 5,301,833.80
3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宁波西门支行 00067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39202001040016 175,344.61
4 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
技股份有限公司 622
开发区支行[注 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38,810.73
5 350678338722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仑分行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24010122001069
6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四明支行[注 3] 972
序 开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