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飞跃)
公告时间:2025-03-17 20:46:33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飞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秉持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明确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保持对公司经营业务及发展态势的密切关注,积极引进全球人工智能相关版权资源,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本人始终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发表意见,力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飞跃,1990 年毕业于美国伦塞利尔理工学院(RPI),获得计算机与系统工程博士学位。曾历任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助教授、副教授和教授,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北京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经济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9 次,均亲自出席,本着勤勉、诚信、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表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历次会议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全部赞成,未提出异议。
2.股东会: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3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共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重点聚焦于公司的生产运营实际状况,针对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其执行成效展开全面评估,同时也对董事会决议的具体执行进度和落实成果进行了细致核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针对性地探讨和交流相关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价、对公司独立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调整变更。本人认为新任人员具备其所担任职务的相关任职条件,各项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任职期间,承蒙公司、股东给予信任,董事会与管理层全力支持。我对公司
的未来充满信心,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引领下,经营持续稳健,盈利能力稳步提升,为股东创造更为丰厚的回报,在行业中不断书写新的辉煌篇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飞跃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