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邓磊)
公告时间:2025-03-13 19:07:42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邓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期间(以下简称“2024 年任职期间”),
本人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任期届满,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磊:1978 年 12 月出生,法学博士,律师。2018 年 4 月起至 2024 年
5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历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深圳市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00136.SZ)独立董事,兰亭集势控股有限公司(LITB.NYSE)独立董事,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008.SZ)独立董事等职务。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准时出席股东大会,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董事 通讯方式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8 6 2 0 0 2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
缺席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听取了公司审
计部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 2023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
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委员职责:结合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对董事长 2023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核定其绩效年薪,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的薪酬进行了审议确认,对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
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审核,对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依托审计委员会履职平台指导审计部有效运作;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保持密切联系,详细跟进了解天健开展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度,确保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包括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天健项目组相关人员等进行座谈,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等。前述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0 日,通过开展现场工作,本人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的了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积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没有发生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按时向本人支付独立董事津贴,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积极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沟通渠道畅通,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保障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在会议召开前,公司提供会议资料完整、及时;会议召开时,本人能够与其他董事充分沟通、表达自己的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
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2024 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董事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审核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薪酬情
况,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正式离任。感谢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支持,同时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
邓磊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