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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3 19:07:42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10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
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少军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 3 票赞成全票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核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5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监事会决
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定期查看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认真领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2024 年,公司各项决策完全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报告真实公允地表
达了公司在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审核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17,549,253,677.62 元,总负债 9,721,801,979.99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6,957,811,881.07元,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72,642,330.2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12,965,894.74 元。
四、审核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4 年,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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