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04 20:16:1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
因 6 台电动 RTG 全自动改造项目、10 台半自动轨道吊全自动升级项目、
购置 1 台单箱岸桥项目、购置 1 台远控单箱岸桥主机采购标段项目、购置6 台全自动电动 RTG 项目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因仓储集散中心装卸棚建设项目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
龙集公司 6 台电动 RTG 全自动改造项目、10 台半自动轨道吊全自动
升级项目、购置 1 台单箱岸桥项目、购置 1 台远控单箱岸桥主机采购标段项目、购置 6 台全自动电动 RTG 项目、仓储集散中心装卸棚建设项目均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国际”)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葛 军 杨 雪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