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中铁装配: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20:06:12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4-075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9:15-15:00。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万兴路99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汪平先生主持。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本次会议股东出席、表决情况如下表:

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股)(A) 245,912,337
其中:股东孙志强先生放弃表决权股份数(股) 49,105,398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B) 196,806,939
本次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271
代表股份(股)(C) 73,306,545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C/A) 29.81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C/B) 37.2479%
现场表决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1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5,652,099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298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8719%
网络表决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270
代表股份(股) 67,654,446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7.511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7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人) 270
代表股份(股) 8,121,553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3.302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1267%
注:公司股东孙志强先生已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其自愿放弃持有的49,105,398股
股份表决权。
(二)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656,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9%;反对 1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9%;弃权 4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471,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929%;反对 1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2%;弃权 4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4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647,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10%;反对 15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4%;弃权 50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462,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58%;反对 15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56%;弃权 50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8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谭四军、黄宇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中铁装配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