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19:41:42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5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顾仁发、卢睿、陈殿胜、何海东、赵彬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本制度。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一致认为该制度内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也符合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本制度。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制定的《ESG管理制度》,一致认为该制度内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ESG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通过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调查、质询和咨询公司,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顾仁发先生、张秀芬女士、顾磊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