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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18:52:36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即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39,371.00 25,000.00 浙江越盛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9,371.00 2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 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 30,908.03 25,000.00 浙江越盛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0,908.03 2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的《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4-07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出具了《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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