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7:29:16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24-07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法院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 27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8%,本次将被司法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拍卖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
岛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2)鲁 02 执 924 号之二十三】,青岛中院将拍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公司 27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 02 刑初 148 号刑事判决书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
本案侦查机关对涉案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案件移送审判后本院采取了继续查封、冻结措施。现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登记所有人郑素贞女士所持上市公司文峰股份(股票代码:601010)的27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将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称 东或者第一大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拍卖人 拍卖原因
股东及其一致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行动人
郑素贞 否 否 山东省青岛市 司法拍卖
275,000,000 100% 14.88% 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素贞女士持有公司 27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
票,上述股份目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88%。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司法拍卖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