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24 18:10:44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申请共同借款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与控股股东申请共同借款,同时约定相应借款仅由雪浪环境用于自身日常经营周转,且由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为相应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更好的满足经营所需;公司无需就本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宏斌 潘永祥 周辉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徐宏斌 潘永祥 周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