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关于不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8:59:32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14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开盘参考价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本
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股票停牌,股权登
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 2.44 元/股,该收盘价低于经测算的转增股本平均价格 3.63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不作调整。
2、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完成资
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停
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加快推进资金占用整改尽快完成,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次转增股票的登记和过户工作按程序正常推进,公司及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上述工作。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情况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2024)苏 05 破 50 号《民事裁
定书》和《决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 05 破 50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裁定批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
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实施的公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根据苏州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1,787,068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24.5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135,878,317 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71,787,068 股增加至3,007,665,385 股,最终转增股票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二)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转增形成的 2,135,878,317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347,864,578 股股票以 12.85 元/股的价格用于抵偿中利集团债务以及为协调审理下级公司提供股票偿债资源,整体化解中利集团债务风险;1,788,013,739 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股票受让价款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中利集团的破产债权以及为协调审理下级公司提供现金偿债资源。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股票受让价款在支付完毕前述款项后如有剩余的,则用于补充中利集团流动资金。
三、股权登记日及停复牌安排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目前
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加快推进资金占用整改尽快完成,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本次转增股本上市日根据后续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公司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上市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净增现金金额+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减值计提金额+解决违规担保预计负债计提金额]÷(转增前总股本+抵偿上市公司债务转增的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股份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为 0.00 元/股,转增前总股本为 871,787,068 股,转增股
份抵偿上市公司债务的金额为 4,470,059,827.30 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
的 现 金 为 1,424,395,660.43 元 , 解 决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减 值 计 提 金 额
1,609,874,613.44 元,解决违规担保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为 244,526,980.00 元;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数为 347,864,578 股,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1,788,013,739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股份增加数为 0 股。
综合计算,中利集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上市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净增现金金额+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减值计提金额+解决违规担保预计负债计提金额)÷(抵偿上市公司债务转增的股份数
+ 重 整投资 人受 让的 转增股 份数 + 向原 股东分 配导 致股份 增加数 ) =
(4,470,059,827.30 元+1,424,395,660.43 元+1,609,874,613.44 元+244,526,980.00 元)÷(347,864,578 股+1,788,013,739 股+0 股)=3.63 元/股。
如果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等于或低于本次重整中利集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3.63 元/股,调整后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与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一致;如果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中利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3.63 元/股,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需依据调整公式进行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停牌,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 2.44 元/股。该收盘价低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3.63 元/股,故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不作调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的计算结果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五、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全面化解公司风险事项。
2、公司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 2024-042、2024-051、2024-113 号公告)。
3、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8.05 亿元(含违规担保 1.12
亿元)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已经被实施停牌,停
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完成资金占用的整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