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8:17:05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210 统联精密 2024/12/2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34%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在 2024 年 12 月 20 日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
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会议效率、节约成本,提议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 282 号 D 栋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1 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
2 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