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对下属LNG船合资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8:00:47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4[089]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 LNG 船合资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拟对公司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
远海能”)各持股 50%的合资公司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
有限公司(下称“CLNG”)增资不超过 1.1 亿美元,用于 CLNG
中标的卡塔尔能源公司(下称“卡塔尔能源”)LNG 运输项目(下
称 “卡气二期”)2 艘 27.1 万立方米 QC-Max 船舶,租期 25+5
年;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没有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向该关联人实际增资 0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4 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向 CLNG 增资建造 LNG 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向 CLNG 按照股权比例增资不超过 1.1 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和造船合同进展,分批注资。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于近日向 CLNG 进行第一次增资,增资金额 3,297.5 万美元。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任 CLNG 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CLNG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关联增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的下属公司向同一关联人增资 0 元。
此项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CLNG 系公司与中远海能各持股 50%的 LNG 运输专业投资平
台。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5 日,已发行股本 513,439,178 美元。
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26 楼
2601 及 2613 室。主要从事开发、投资及管理 LNG 运输项目及提供
船舶管理及咨询服务。
CLNG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6,866,400 1,613,545,975
负债总额 356,533,296 404,390,154
净资产 1,180,333,104 1,209,155,821
资产负债率 23% 25%
2023 年度 2024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6,386,083 86,133,773
净利润 167,020,753 81,059,236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任 CLNG 董事长,本公司与 CLNG
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公司业务,突破发展瓶颈,锁定大客户,通过长约稳定增
加公司收益,CLNG 中标卡气二期 2 艘 27.1 万立方米 QC-Max 船舶
25+5 年租期的 LNG 长期运输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7.3 亿美元,拟采
用 70%-75%融资,两家股东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2.2 亿美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授权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向 CLNG 增资不超过 1.1 亿美元。根据项目进展,CLNG 已在香港全资设立两家单船公司,两家单船公司已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 艘
QC-Max 的船舶建造协议,并与卡塔尔能源签署了 2 艘 QC-Max 船舶
25+5 年租期的长期期租协议。
近日公司向 CLNG 进行第一次增资,增资金额 3,297.5 万美元。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中远海能将根据项目的进展向 CLNG 分批次同比例共同增资,双方向 CLNG 增资金额预计各自不超过 1.1 亿美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与中远海能在 CLNG 的持股比例仍维持各 50%不变。
本次交易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资金额根据项目资金要求测算所得,且由 CLNG 两家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符合一般市场惯例。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CLNG 投资该项目符合公司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运输业务的公司战略和十四五战略规划,有利于在获得稳定收益的基础上拓展业务,投资该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向 CLNG 增资建造 LNG 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任 CLNG 董事长,CLNG 系公司关联方,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王永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了上述增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向 CLNG 增资建造 LNG 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参照一般商业条款;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该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 CLNG 发生非日常关
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七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