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赛科希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12:57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09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人员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监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同意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整为 3 名,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届满,需换届
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吴仕明先生、吴桐女士、王海先生、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李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关于提名吴仕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关于提名吴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关于提名王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关于提名丁重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关于提名古小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关于提名李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届满,需换届
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姜哲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穆培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3.01《关于提名穆培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关于提名赵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3《关于提名姜哲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