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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19:18:25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开拓军工电子配套市场,增强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与大客户营销能力,优化军工电子产业体系建设,公司拟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与张秀玲、张凯合资设立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中电华瑞与张秀玲、张凯分别持有股权比例为 51%、34%和 15%。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拟设立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87870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二路以北、武大园四路以东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座3层4号
法定代表人:任兰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34.44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航标器材及相关装置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电华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秀玲
居民身份证:4228251981********
住所:湖北省宣恩县沙道沟镇********
张秀玲为中电华瑞副总经理,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张凯
居民身份证:4201151986********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
张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中电华瑞和张秀玲、张凯的自有资金。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瑞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晓亮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资本(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中电华瑞 51.00 51.00%
张秀玲 34.00 34.00%
张凯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上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秀玲
丙方:张凯
(一)合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武汉瑞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
公司住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 万元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
经营范围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
及系统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
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以上合资公司信息最终以工商审批通过的信息为准。
(二)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1、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一览表如下:
认缴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人民币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期限
武汉中电华瑞科 25.50 公司成立后 1 个月内
技发展有限公司 51.00% 货币
25.50 公司成立后 5 年内
17.00 公司成立后 1 个月内
张秀玲 34.00% 货币
17.00 公司成立后 5 年内
7.50 公司成立后 1 个月内
张凯 15.00% 货币
7.50 公司成立后 5 年内
2、各方同意,各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同比例同时全额或分期缴纳到位。
3、在上述认缴出资额全部实缴完毕后,若合资公司今后出现运营资金不足的情况,各方则须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同比例提供借款或增加投资。若一方不同意以货币方式同比例提供借款或增加投资,则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被稀释。
(三)合资公司组织结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监事、经理。

2、合资公司设董事一名,由甲方提名,股东会选举,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股东会选举。
4、合资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任免。
5、合资公司作为甲方控股子公司,其日常管理按甲方集团统一的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管理、人事制度、业绩考核、会计准则、费用管理、考勤管理、行政管理等规章制度)执行。合资公司与任何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应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经合资公司董事批准方可执行。
6、合资公司财务人员、IT 人员由甲方集团委派,由甲方集团统一管理并依据甲方集团相关规定和程序聘任和解聘。财务人员、IT 人员薪酬由甲方集团统一发放,实际由合资公司承担,每年甲方集团与合资公司结算一次。合资公司 IT 系统、财务系统由甲方集团统一管理,相关服务器管理员权限、账户与密码以及银行 U-key 由甲方集团负责管理。
(四)责任承担
1、本协议各方应当严格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数额,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如因协议某一方未能履行相关出资义务,在合资公司发出书面股东出资款催缴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未完成出资义务的,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守约方有权每日对违约方延期出资部分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利息率为年化 12%。违约金以违约方认缴出资额为限。同时守约方有权召开股东会,解除出资违约方延期出资部分的股东资格。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合资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合资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六)保密
本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
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股权与权利
1、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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