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18:26:09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6262号
(共三册,第一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统一编码)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目 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 ...... 9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9
二、评估目的......1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8
四、价值类型......20
五、评估基准日 ......20
六、评估依据......21
七、评估方法......2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34
九、评估假设......36
十、评估结论......3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0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4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47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的。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依法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和特别事项等方面的影响,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在本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内依法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在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于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而出具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故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仅在评估对象包含的资产仍保持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仍处于与评估基准日相同或相似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当未来经济环境以及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等发生较大变化致使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等不复完全成立时,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即告失效;在此情况下,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不得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可以重新申报评估。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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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六、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评估业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恪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评估机构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虚假或不实的法律权属资料、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履行正常核查程序未能发现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业已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业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和资料进行了查验,但并非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特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手续以满足本资产评估报告经济行为的要求。
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如有万元汇总数与明细数据的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因电脑对各明细数据进行万元取整时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处理所致,应以汇总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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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6262号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摘要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因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需了解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对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事宜提供价值参考。
二、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承担的全部负债。
三、 价值类型
本评估报告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四、 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
五、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
六、 评估结论及其有效使用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计为18,297.06万元,负债总计为20,939.2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642.16万元。
经评估,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55,614.12万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亿伍仟陆佰壹拾肆万壹仟贰佰元整)。
按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壹年,该有效使用期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在使用本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时,应特别注意本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假设条件、限制条件、特别事项(期后重大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七、 特别事项说明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报告引用了四川博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出具的《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报告文号川博元矿评报字(2024)第1201号。
引用的川博元矿评报字(2024)第1201号探矿权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评估委托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探矿权人:甘肃金徽西成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涉及“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价值。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
评估方法:地质要素评序法。
评估主要参数:探矿权范围 56.607km²,有关实物工作量为 1/2 千地形
测量 6.80Km2,1/2 千地质简测 1.0Km2,1/2 千水文地质填图 1.0Km2,E 级
网控制测量 3 个点,二级导线测量 7.20Km,1/1 万地质填图 56.607Km2,1/2
千地质填图 3.67Km2,1/5 千地质剖面测量 7.70Km2,1/2 千地质剖面测量7.67Km2,多极化电磁测深 232 点,槽探 5360m3,坑探 15661.20m,钻探64456.11m。直接费用 13,541.08 万元,间接费用 4,062.32 万元,重置成本17,603.40 万元;工程部署合理性系数为 1.00,加权平均质量系数为 1.033,效用系数为 1.03,基础成本 18,131.51 万元,调整系数 3.69。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对该探矿权现场查看和当地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66,905.2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亿陆仟玖佰零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二)产权瑕疵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两项无形资产-探矿权登记的探矿权人均为甘肃金徽西成矿业有限公司。
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与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向阳
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甘肃省陇南市徽县签订了《徽县
江洛矿区整合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甘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 2 项探矿权(甘肃省徽县杨家山-袁家坪铅锌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甘肃省徽县刘家坝铅锌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变更至合资公司名下持有,根据整合协议约定,此次变更不属于资产交易或赠予,整合过户的公示价格不作为交易价格,对各方不具有约束力。公示过户后合资公司仅为名义持有人,矿权的所有、实际经营、收益等仍由各方各自实际拥有和实施。
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甘
肃豪森矿业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2月 23 日共同出资设立了“甘肃金徽西成
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徽西成),金徽西成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4,528.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5.28%,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2,811.00 万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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