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2-19 16:09:53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2 人,实际出席 2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由李仁青先生主持。
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办公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李仁青、陈振楼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