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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4-12-18 20:35:35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了决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存在尚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 15:00—2025 年 1 月 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19 宁新新材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七)会议地点
宁新新材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优化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对宁昱鸿增资 9,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以无息借款方式投向宁昱鸿用于“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的 9,000 万元募集资金;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宁昱鸿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宁昱鸿注册资本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鞠国军、王忠伟以及北京鑫三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板”)合计持有的宁和达 40%股权,其中,以 3,375.00万元的价格收购鞠国军持有的宁和达 15%股权,以 3,375.00 万元的价格收购王忠伟持有的宁和达 15%股权,以 2,00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鑫三板持有的宁和达 1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宁和达 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书);(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14:00
(三)登记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田家利 联系电话:0795-4607588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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