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12-18 17:09:1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12 月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3 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初亚军先生
四、参会人员
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公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参会人员。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集中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40 万元,其中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是按照项目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拟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议案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适用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增加电子化学品类别的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原内容 条款 拟修订为
全文 股东大会 全文 股东会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第 8 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第 8 条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第 9 条 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第 14 条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第 15 条 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用化学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
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
主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国内贸易代理;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