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军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7 15:36:23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国科军工
股票代码:688543
2024 年 12 月
目 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7议案二 《关于制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议案四 《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11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开始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按照规定出示证明材料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5 分钟,会议终止登记。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的同时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成、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三、开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密管理规定,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不要随意走动,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
十五、参加股东大会期间仅在会议指定区域活动,进入其他科研生产区域,
需得到公司许可并由公司指定的陪同人员陪同进入。
十六、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权或外国国籍,需提前五天报备至公司,公司将相关资料报至国家安全部门审核批准方可现场参会。
十七、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 999 号二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四)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3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五)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签署会议材料;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等文件的规定拟订了《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本议案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议案二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等文件的规定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按相关规定拟订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议案三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