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8:40:07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华能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在华能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修订了《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1-2023 年任期激励收入考核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2024-2026 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朝安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一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程乃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程乃胜先生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该提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提名程乃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00 在公司会议
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 1 号华能紫金睿谷 5 号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个人简历
程乃胜,男,1963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曾
任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教师、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政法学院副院长,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学校教务委员会主任。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乃胜先生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