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2 16:18:17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7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系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因集中竞价减持、大宗交易减持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智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702,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5%。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新湖智脑自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6,252,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HK21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10,000 万人民币
(5)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 6 号 1 幢 A 区 240 室
(6)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慧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5 日
(8)经营期限: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种类 (股) (%)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16 日 人民币
大宗交易 至 普通股 1,312,702 1.58
2023 年 3 月 8 日
集中竞价、 2023 年 7 月 3 日 人民币
大宗交易 至 普通股 1,396,638 1.16
2024 年 6 月 6 日
2024 年 6 月 12 日 人民币
新湖智脑 大宗交易 至 普通股 1,046,777 0.87
2024 年 6 月 14 日
大宗交易 2024 年 11 月 28 人民币 1,520,000 0.85
日 普通股
2024 年 12 月 10
大宗交易 日至 人民币 976,500 0.54
2024 年 12 月 11 普通股
日
合计 - - - 6,252,617 5.00
注:上表中变动比例按照公司各时点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持有股份 11,420,857 13.75 15,702,226 8.75
新湖智脑 其中:无限 11,420,857 13.75 15,702,226 8.75
售条件股份
注: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因此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宏华数科当时总股本83,060,094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宏华数科现有总股本179,451,332股计算,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2023 年 7 月 5 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执行减持计划时,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
操作数量为 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前述误操作的 500 股已合并计算至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智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智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702,226 股,其中质押 15,697,280 股。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除上述质押外,新湖智脑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新湖智脑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湖智脑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智脑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新湖智脑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