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20:23:41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4-09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 提 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2、本次实际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582 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0,0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4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4 月 8 日,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年 5 月7 日,
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 年 5 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首次授予相关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 2021 年 6 月 2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除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杨智宽先生
外的 4,90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754.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3、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情况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822 名,均满足 100%解除限售
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39,49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58%;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 6 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
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822 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898,58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215%。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
不上市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722 名,均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378,70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185%;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 6 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722 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378,70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185%。
公司分别于2024年3 月11日和2024年4 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96,241 股,回购价格为 12.1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调整为 4,584 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0,047,392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完成。
2024 年 6 月 6 日,因公司 2023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完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2.11 元/股调整为 11.96 元/股。
2024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 2024 年 6月 15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584 名,其中两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达标,本次实际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8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0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44%;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 6 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故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2、解锁条件说明
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约定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4,582 名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均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为 1,723,805,335.72 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2)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为 3,358,871,535.71 元,剔除当年度激
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145,394,543 元后
施所 产 生的股份 支付费 用影响 后的经 审计合 并利润 为 3,504,266,078.71 元,相比 2020 年
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增长 103.29%。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
行 考 核 。 目 前 对 个 人 层 面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共 有
S/A/B/C/D 五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 S/A/B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
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不达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4,582 名
标”。 均考核达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
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
定取 消 该激励对 象获授 限制性 股票当 期可解 除限售
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3、本次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