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1 17:57:2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十二月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二、在股权登记日(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遵守议事程序,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秩序,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将安排合理时间供股东提问,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就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内容提出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对于股东的提问,可指定有关人员做出针对性的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请股东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若有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六、表决完毕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如股东未提交表决票或提交的表决票为废票的,则均视为该等股东弃权。
七、请股东仔细阅读表决说明。计票时,本次股东大会将推选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监督计票全过程,并由工作人员宣布表决结果,计票工作由律师进行见证。
八、表决统计基数为出席股东大会领取表决票所记录的股份数,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上现场宣布。
九、股东大会结束前,由律师宣读对股东大会的整个程序合法性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3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 6 号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王清华 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宣读《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程序》
(二)审议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文新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关于补选冯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
六、投票表决、计票并宣读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宣布大会结束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
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
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
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
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议案一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空缺的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文新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1 《关于补选文新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文新阁先生简历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8 月出
生,本科学历。2006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供职于上海胜家缝纫机有限公
司,任亚太区质量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供职于乐瑞商务咨
询(上海)有限公司,任质量及合规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供职
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质量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文新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新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议案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 《关于补选冯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冯华先生简历如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生,
大专学历。1999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供职于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
司,历任品保组长、技术科长、业务主管;2012 年 10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截至目前,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94 股,并持有宁波冠群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764 万股)0.56%的出资份额,为宁波冠群有限合伙人。冯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